Wednesday, December 23, 2009

♥ 杀无赦



刚刚上msn的时候看到信箱里面信息爆满
所以就打开来看了。


其中里面有一封信息
看题目感觉很吸引人  所以就开来看


里面讲的

有一位余百岁捡破烂老人  因为在无意中刮破一位女子的牛仔裤而被那名女子要求赔偿50元
而那位老人身上没有那么多的钱  就只有8元04分
8元04分都给了那位女子  但显然那名女子仍不罢休
硬要那位老人赔偿50元
老人没办法的情况之下  就跪下磕10下头  请求女子


这个天理何在啊?




那个女的太不要脸了
她怎么不想想那位老人出社会的时候  他还在喝奶呢!
真的是气死*** 












这件事情让我想到了我的亲戚..
他们还算是亲戚吗?




所谓家丑不可外扬
我也不方便说那么多




我只想说


请你们都不要欺负我妈妈

我妈妈不是好欺负的







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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